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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Ce | 1st Mar 2009 | 台灣旅遊情報 | (811 Reads)

台灣    內政部修法,即日起港、澳居民到台灣臨時入境停留,從原本的14日放寬為30日。

移民署表示,這項措施包括港澳居民的落地簽證和電子簽證。

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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